各位经管教职工: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促进我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中,由经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提议,拟于近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管学院2018届、2019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就业工作的分管负责人、任课教师、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全院总名额不超过20人。
三、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热心就业创业工作,表现突出。
2. 在甄选就业信息、扩大就业渠道、精准就业指导等方面,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效,为推进我院大学生就业工作做出明显成绩。
3. 服务意识好,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努力引进招聘单位、积极推荐毕业生,并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四、相关说明
1.坚持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由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学院组织评审的方式产生。
2.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3.注重比例协调。各条线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在全院就业中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综合权衡后推荐最佳人选。
4.按时报送材料。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31日中午12:00前将先进个人有关材料报送至经外楼A506办公室。
5.本次评选是为了推动全员共同参与就业创业所采取的尝试性举措,未来将不断总结经验,力争使评选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附件: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doc50net永乐高就业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50net永乐高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