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勇担建功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勤奋学习,履职尽责,团结奋斗,为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贡献团员青年的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情况纳入团支部集体评优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若支部连续两周学院排名倒数后五名,直接取消集体评优资格。所有个人荣誉评选时,个人学习率不得低于75%,参评时需提供资料佐证。
1.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交纳团费,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三会两课一制”和主题团日活动;
(3)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20级、19级、18级和研究生按上一学期绩点排名前30%)
(4)模范作用突出。积极进取,自立自强,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体等活动中表现积极;
(5)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6)评选范围:全院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团员(包含研究生)。
2.优秀团员标兵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曾获校级“优秀团员”称号;
(3)在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本人或带领的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3.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道德品质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形成良好校园风气;
(2)工作能力过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校、院团委各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学校、学院重点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
(4)评选范围:在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支部中担任某一职务包括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学院团委部门负责人等。
(5)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4.优秀团干部标兵
(1)符合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2)积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曾获“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团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领所在团委、部门、支部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作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要求
1.优秀团员
各班团员自主提出个人申报,由各班团支书于2021年4月2日晚上20:00前向组织部的干事说明班级里参与评选优秀团员的名额,学院根据每班申报名额进行讨论并按比例分配名额,班级需根据本班分配到的名额进行班级选举投票。各团支部在辅导员全程指导监督下,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学院团委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
2.优秀团员标兵
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1)和一份奖项证明材料(由组织部提供模板),以姓名+申报项目为文件名和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交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干事,提交时间为2021年4月4日20:00前。学院团委组织答辩评审,将推荐人选提交校团委组织部,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名单。
3.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申报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和一份奖项证明材料,申报人根据所发的表格填写奖项,最后提交表格以申报人+申报项目为文件名和优秀团干部申报表交由学院组织部负责同学。学院团委根据所提交的表格进行审核评选工作,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
4.优秀团干部标兵
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申请者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3)和一份奖项证明材料,申报人根据所发的表格填写奖项,最后提交表格以申报人+申报项目为文件名和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交由学院组织部负责同学。学院团委组织答辩评审,将推荐人选提交校团委组织部,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名单。
所有获得此次评选奖项的个人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团委组织部。
四、评选名额
优秀团员:41名
优秀团干部:10名
优秀团员标兵:2名
优秀团干部标兵:1名
五、评选时间
1.优秀团员
1) 3月30日-4月2日,先进个人申报;
2) 4月2日-4月5日,学院按照比例分配班级名额;
3) 4月6日-4月9日,班级进行优秀团员的选举,成功选举的团员填写并提交先进个人登记表;
4) 4月9日-4月12日,学院进行审核。
2.优秀团干部
1) 3月30日-4月2日,优秀团干部自行申报;
2) 4月2日-4月5日20:00前,优秀团干部申报人进行材料提交;提交的材料有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和奖项证明材料;
3) 4月6日-4月8日,学院审核评选,确定优秀团干部名单。
3.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部标兵
1) 3月30日-4月4日22:00前,进行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申报同时提交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或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和奖项证明材料;
2) 4月5日-4月9日,学院组织答辩(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50net永乐高团委 李玲丽:18918301386,或者发邮件至59592445@qq.com
50net永乐高团委
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