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经管教职工:
2021年,在后疫情期间的影响下,学院就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全员参与就业,促进我院大学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党委审议,决定对在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全院总名额不超过20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在学生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困难毕业生帮扶等方面,有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效,在就业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有特色、有亮点。
3.能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并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三、评选程序
参评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组织推荐,经学院初审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评审决定。
四、奖励办法
对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奖励金额。
四、相关说明
1.坚持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由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学院组织评审的方式产生。
2.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3.注重比例协调。各条线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在全院就业中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综合权衡后推荐最佳人选。
4.申报时间。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30日中午12:00前将先进个人有关材料报送至经外楼A504办公室。
5.本次评选是为了推动全员共同参与就业创业所采取的尝试性举措,未来将不断总结经验,力争使评选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50net永乐高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