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我校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以更好的姿态迎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到来,根据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出的《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学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的精神,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工作部和共青团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学校内开展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活动,具体评选程序按照《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二、三、四年级本科、研究生、高职学生
二、 评选时间
2008年10月7日-10月27日
三、 评选推荐标准
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标准请参考《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应获得校级先进个人/集体称号。
四、 评选推荐名额
(一)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1、我校将推荐的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名额
上海团市委和教委根据我校2008年7月前在校学生数和班级数来核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和先进集体名额。优秀学生名额为2008年7月前在校学生数的1.5‰(15名),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2008年7月前在校学生数的0.5‰(5名),市级先进集体名额为学校班级总数的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包括班集体。
2、各二级学院、系推荐的名额分配标准是:
各二级学院、系根据评选、推荐对象的学生数的1.5‰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法)进行推荐,学生数不到250人的可以推荐一名,先进集体各院、系原则推荐一个班级。据此,各院、系推荐的“上海市优秀学生”的推荐名额为:
能环学院3名、电自学院4名、管文学院3名、计信学院3名、直属外语系1名、直属数理系1名、国际交流学院1名
“上海市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各院、系最多推荐1名。
(二)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1、名额核定
1)校团委分别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4%、2‰核定各二级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名额;
据此,各院、系“优秀学生”的初选名额为:
能环学院50名、电自学院79名、管文学院59名、计信学院50名、直属外语系27名、直属数理系9名、国际交流学院23名、研究生3名
各院、系“优秀学生标兵”的推荐名额为:
能环学院2名、电自学院4名、管文学院3名、计信学院2名、直属外语系1名、直属数理系1名、国际交流学院1名
2)校团委分别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0.5%、0.5‰核定各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
据此,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为:
能环学院6名、电自学院10名、管文学院7名、计信学院6名、外语系3名、数理系1名、国际交流学院3名、研究生1名。
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最多推荐1名。
3)全校先进集体的名额为全校班级数的15%,全校总共将评32个班级。据此,各院、系先进集体的名额分配为:
能环学院6个、电自学院8个、管文学院7个、计信学院5个、外语系3个、数理系1个、国际交流学院2个、研究生1个。
以上所指学生数、班级数均不包括一年级新生数和一年级的班级数,具体推荐名额列表如下:
院、系 | 市优秀学生 | 校优秀学生 | 校优秀学生干部 | 校先进集体 |
能环学院 | 3 | 50 | 6 | 6 |
电自学院 | 4 | 79 | 10 | 8 |
管文学院 | 3 | 59 | 7 | 7 |
计信学院 | 3 | 50 | 6 | 5 |
外语系 | 1 | 27 | 3 | 3 |
数理系 | 1 | 9 | 1 | 1 |
国交学院 | 1 | 23 | 3 | 2 |
研究生 | 3 | 1 | 1 |
五、 评选推荐方式
上海市先进的评选由学生自主申报,经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学工部、校团委初评后,报校党委审核。
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在院、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会同班委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由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开展。
六、 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10月7日―10月15日:组织上海市级和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申报、评选工作,申报表从校团委主页上下载;
2、10月16日,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院、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初审、推荐;
下午16∶00前将市级和校级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以及申报表交至校团委;同时受推荐的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和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还需递交一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打印件及电子版;
3、10月21日,学工部、校团委初评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召开
校团委委员扩大会议评选上海市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4、10月22日,学工部、校团委审核校级、市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5、10月23日―10月26日,名单公示;
6、10月27日,提交校党委审核先进集体、个人名单;
六、表彰及奖励
学校将在“一二・九”期间召开表彰大会,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