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国教育报》对我校探索实施的“校园项目经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报道,文章称:
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吸收学生爱心存款,发放短期小额贷款,上海电力学院“爱心银行”的运营一直有声有色。经管学院学生张琦曾在“爱心银行”项目组实践两年,不久前,她因这段经历获得进入农业银行个人房贷部实习的机会。
自2006年开始,上海电力学院探索实施“校园项目经理”制度,引导学生自发组成团队,开展有利于提高思想素质、专业素质的各类校园活动,项目负责人即成为“经理”。上海电力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石奇光说:“活动项目化的特点在于打破院系、年级、专业等固定建制的组织形式,担任活动负责人不再是学生会和班干部的‘专利’,人人可以申报,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起新的实践育人平台。”
上海电力学院设立了大学生活动项目化运行中心,并在二级院系分设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对项目进行督导和考核。申报成功的项目可以获得200元至1000元经费支持,使用学校专门的场地、设备开展相关工作。该中心定期开展项目化工作的研讨和培训,对学生活动项目进行审核和评比,每月评选最佳项目、优秀项目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还不断完善学生活动项目化评价机制,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第二课堂教育4个学分,设立“第二课堂奖学金”。学生组织、参加项目化活动将获得相应积分,可计入第二课堂学分、获得单项证书等。2010年,全校共有189个项目申报,立项164个,结项120余个。
目前,上海电力学院的班团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基本采用了项目申报方式,许多大型校园文化活动也采用了活动项目招投标方式进行。
党委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