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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关于200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告知

全体2007届毕业生:
大家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作出了具体规定。学校对今年学生就业工作做出以下详细规定:
一、就业协议书相关手续
1、接受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的截至日期为2007年6月15日下午4:00。
    2、6月18日―6月24日学校开始整理数据,期间协议书鉴证暂停。6月18日后学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办理鉴证的时间如下:
平凉校区:
6月26日、28日;7月3日、5日、11日、25日;8月1日、15日、22日
下午:13:00――16:00
    南汇校区:
  6月25日、27日、29日;7月2日
下午:13:00――16:00
3、6月18日之后签订协议书的同学,请于以下时间到档案室修改档案接收地:
平凉校区:
时间    6月27日;7月4日、6日、11日、13日、16日、17日、18日、19日   上午9:00―11:30
地点:小白楼一楼就业指导中心会议室
南汇校区:
时间    6月25日、26日、28日、29日、7月9日、10日
         10:00―15:30
地点:南汇行政楼一楼学生处会议室
7月20日之后若有改派,请9月开学后联系档案室老师。
4、6月18日之后签订协议书的同学,请于以下时间到保卫处修改落户地址:
平凉校区:
时间    7月5日、6日    9:00―16:00
地点:本部保卫处
南汇校区:
时间    7月9日、10日    9:00―16:00
地点:南汇行政楼一楼保卫处
注意事项:1、带好本人身份证。
          2、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地址的证明。
 
二、上海生源毕业生就业
(一)618日前签定协议书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
1、6月20日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各二级院系与学生确定“档案”的去向(包括档案接受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请提前与用人单位联系);
2、6月29日前学校为学生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打印“报到证”,并通过各二级院系将报到证报到联(有色联)发放给学生;
3、各二级学院系于7月3日前将报到证通知书联(白色联)放入学生档案;
4、学生毕业离校后,凭报到证报到联(有色联)到单位就业。
 
(二)618日前未签订协议书
  1、6月20日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各二级院系与学生确定目前户籍所在区县,档案发往地;
2、“档案”将于7月25日左右发往户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
  3、学生可选择直接办理劳动手册就业(无需回校办理手续,但请及时与所在二级院系取得联系告知去向),或选择与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打印报到证就业;
  4、6月18日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就业中心办理鉴证和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并携带以下资料,于7月6日后自行到延安西路900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①学校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的申请表
②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上海生源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将打印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到档案所在部门(各区县职业介绍所),归入档案。
 
三、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就业
(一)618日前签定协议书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
1、与上海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并申请居住证
(1)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就业中心办理协议书鉴证;
    (2)6月18日前将《居住证申请表》及第四联协议书(没有申请户口的同学交)交所在二级院系,由各二级院系在“学校推荐意见”中填写全部内容,二级院系统一于6月20日上午9:00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并交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3)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验证审核后,出具《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共两联);其中,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办法参见就业信息网“就业新闻”中《2007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户籍与居住证的通知》);
    (4)6月20日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各二级院系与学生确定“档案”的去向(请提前与用人单位联系确定后签字,迁往延安西路900号需要用人单位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得联系);
(5)此类同学户籍将迁回原籍。
备注:户籍审批未通过,再申请居住证的同学参照以上办法申请居住证。
2、与外地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1)6月20日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各二级院系与学生确定“档案”和“户籍”的去向(请提前与用人单位联系确定后签字);
    (2)6月29日前学校为学生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打印“报到证”,并通过各二级院系将报到证报到联(有色联)发放给学生;
    (3)各二级院系于7月3日前将报到证通知书联(白色联)放入学生档案;
    (4)学生毕业离校后,凭报到证报到联(有色联)和户籍迁移证(由保卫处办理)到单位就业。
 
(二)618日前未签订协议书
     “档案”将发往生源地省份就业指导中心(或分配办公室),同时“户口”回原籍。(学校不办理保留“户口档案” )
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发给同学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学生回生源地后参加二次分配(无需回校办理手续,但请及时与所在二级学院取得联系告知去向),也可办理改派手续与单位签定协议书。
1618日后与上海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1)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就业中心办理协议书和《居住证申请表》鉴证;
    (2)于7月6日后到延安西路900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递交如下材料:
①《居住证申请表》
② 就业协议书原件
2618日后与外地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1)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就业中心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打印报到证申请表;
     (2)携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打印报到证申请表,于7月6日后自行到延安西路900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3)将打印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到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