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
(2007)沪电院管文第13号
关于任命容庆等同志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的决定
根据个人自荐或教师联名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聘名单并公示后,经2007年10月29日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任命如下:
1.工商管理专业负责人:容庆
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负责人:王乐鹏
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负责人:崔树银
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负责人:马晓青
5.工程管理专业负责人:杨太华
6.物流管理专业负责人:张世翔
7.经济管理基础教研室主任:程创
8.思想品德修养教研室主任:焦凤梅
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卢敏
10.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主任:周慧杰
11.电力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副主任:潘华
管理与人文学院
200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