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我院本届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已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电力学院工会《关于各学院进行分工会换届选举的意见》的精神,为与学校工会换届同步,经研究并报学校工会同意,决定在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进行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分工和委员候选人人数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的精神,管理与人文学院分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
分工会委员的分工:主席、组织委员、民主管理委员、宣传委员、生活福利委员、文体委员、青年委员、女工委员,一般工会主席兼组织和民主管理,其他委员可兼数职。
按选举法规定,候选人拟为6名。
二.委员的条件
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合作精神好;
5.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敢于为教职工说话,乐为教职工办;
6.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能任满一届。
三.候选人产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1.提名候选人:11月29日前,各教研室通过教职工推荐提名和组织推荐提名,并在教师中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院分工会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并报学院分工会。
2.确定候选人名单:12月3日前,学院分工会将各教研室推荐名单汇总后,经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研究,确定学院新一届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工会批准。
3.投票选举:12月4日,管理与人文学院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选举我院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
上海电力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党总支、分工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