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自2003年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以来,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校“三大工程”的实现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对近年来的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期限
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考核期限从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
二、考核办法、考核等级及比例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二级学院、直属系部以外的部门负责本部门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处牵头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分别按副高及其以上、中级及其以下两类计算,优秀者占本部门同类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均控制在20%以内。
三、考核程序
以上各类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区中均可下载,但由于存档要求必须使用16K纸张正反打印,否则请使用人事处提供的纸质表格,并用钢笔填写。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业务考核工作,应成立由党政负工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做到客观、公平、公正。通过考核,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全校各类人员的考核表以部门为单位于2008年1月7日前提交人事处,同时附上考核汇总表,打印版需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guminyi@126.com(考核汇总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