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扬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评选“2006-2007年度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具体要求见“评选办法”。我院限报10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2006-2007年度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及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本次优秀教学成果奖。
2.“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表格可从教务处“表格下载”教学研究科栏下载,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好后,于5月30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蔡依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