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校2008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
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专业(教研室)、各党支部、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08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精神(见学校网站公告栏或人事处网站),经2008年6月17日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了我院推荐校2008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程序如下:
1.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6月18日―23日期间,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和各党支部根据《通知》中的“评选条件”,向学院党总支推荐本专业(教研室)或本支部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人选。教师个人也可根据《通知》中的“评选条件”,向学院党总支自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在学院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并提供3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
2.学院讨论决定。6月24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总支委员会议,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推荐和自荐人选的事迹和工作业绩,共同讨论决定学院向学校推荐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德人选,同时会议商议决定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最终向学校推荐人选须在6月25日中午前再向学院党总支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
3.向学校推荐。6月25日,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校人事处。
附件:《关于评选2008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委员会
上海电力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
2008年6月17日
关于评选2008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
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在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中,涌现出了许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成绩卓著的优秀教师和先进事迹。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更优异的成绩,经2008年6月16日校长办公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师德标兵5名、优秀教师10名、优秀青年教师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6名。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入校工作2年及其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入校工作);
(2)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需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且目前是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在教育管理岗位,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优秀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业绩条件
2006年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以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
1.电自学院6名、能环学院5名、计信学院5名、管文学院5名、数理系4名、外语系4名,体育部2名,以上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中包含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优秀教育工作。
2.国际交流、成教党总支各推荐优秀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名。
3.其他党总支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为:机关6名,图书馆和教技中心2名,产业1名,后勤服务中心1名。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时间安排:
1.6月16日―6月25日,学校安排布置推选工作,各党总支推荐候选人及准备事迹材料。
3.6月底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初步人选。
4.7月人选公示一周。
5.9月10日,教师节大会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