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新教师上岗暂行规定》(沪电院院〔2006〕96号)要求,为帮助新进教职工尽快熟悉和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促进他们更好地发展,管理与人文学院特制订该《计划》。
第二条 培训对象:一年内新进教职工。
第三条 培训时间:每年9月份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专题座谈,明确责任
主讲人 | 主讲内容 |
常务副院长 | 学院介绍和学院的发展规划 |
党总支书记 | 学院的党建工作介绍和师德教育 |
教学副院长 | 学院的教学工作介绍和教学要求 |
科研副院长 | 学院的科研工作和实验室工作介绍和具体要求 |
党总支副书记 | 学院学生工作介绍 |
工会主席 | 学院工会工作介绍 |
办公室主任 | 学院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及工作流程介绍 |
(二)业务指导,提升能力
1.听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给每位新进教师推荐3-5名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请新进教师随堂听课,做好听课笔记,学习他们的上课经验,同时通过《上海电力学院课堂听课记录表》等熟悉学校对上课教师课堂讲授的要求。
2.试讲。每位新进教师准备一节课内容的试讲,教学指导委员会安排教师对该教师的试讲进行指导。
3.在新进教师开始上课后的三个月内,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委员会成员应分别听取该教师上课,并给予指导。
4.请教学管理部门对新进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规范和教学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
5.邀请部分在申请国家和上海市纵向课题和横向项目上有经验的老师和新教师座谈,介绍项目及课题申报经验,同时新进教师相互交流自身以往从事的学科方向。
6.对于新进辅导员和管理人员,仅需要所在部门的学院分管领导介绍具体工作内容和提出工作要求,同时部门同事给予具体工作指导。
(三)学习先进,增强使命
学院通过组织新进教师参加学院优秀教师座谈会或观看先进教师事迹报告会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对新进教师进行师德教育。
(四)新老结对,快速成长
新老教师进行结对子,根据《上海电力学院教师“结对子”协议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老教师的指导职责和新教师的学习要求。
第五条 培训要求:
1.学院每年根据《计划》要求,制定当年的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的具体安排;
2.参加培训的教职工根据学院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一项培训内容;
3.参加培训的教职工要认真填写《管理与人文学院新进教职工培训手册》;
4.教职工参加完培训后,学院签署考核意见。
第六条 本《计划》解释权归管理与人文学院,从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