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职能部门:
为了全面推进“质量工程”,增强广大师生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工作规范化进程,提高教师教学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质量!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光耀 曹家麟
副组长:石奇光 姚秀平
组 员:万 峰 张 浩 李国荣 韦 钢
三.活动内容
1. 考试(试卷)检查;
2. 课堂教学效果检查;
3. 毕业设计(论文)成品检查;
4. 实验检查;
5. 课堂示范教学活动;
6. 期中检查常规内容。
(具体方案另附)
四.活动方式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在8、9、10周,做好实施计划,“教学质量周”活动要和日常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周密详细安排各项活动,并组织实施,力求每一项活动,都取得应有的效果。
全体教职工要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认识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的重要意义,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投入本次“教学质量周”的活动中来,为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上海电力学院教务处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