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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转发科研处】关于组织申请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和指南,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委特别提请注意的几项规范性要求
  1.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认真、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申请书都不能通过初审。自2008年开始基金委启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申请人撰写申请书时应当选择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或领域符合的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代码(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除外)。
  2.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上海电力学院以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对于在自然科学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加盖注册公章,没有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加盖该单位的法人公章。
  3.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4.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
  5.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请不要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
  6.在提交申请书时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版本号一致。
二、限项要求
  1.面上项目(包括青年基金及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联合资助项目里的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起止日期20101-201212月)
  2.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
  4.青年基金
  
在受理申请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197411日(含)以后出生的),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的申请者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申请者请根据申报学部,参考申报强度。具体学科资助情况可参考《项目指南》,09年资助强度将有所增加。一般面上项目30-45万元,青年基金20万元,重点项目150-250万元,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50万元以上。

三、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填写是需特别注意的是:
  1.管理费为总申请经费的5%
  2.国际与合作交流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杰出青年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20%
  3.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及各类专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注意:在说明栏里只可写研究生劳务费)
四、申请特别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一览中要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期刊号、页码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2.请申请者详细论述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以及所提出的新设想、新假说的实验依据和必要的预试验结果等。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尚未发表论文者要求提供重要实验结果的相关资料,如照片或图表等
  3.申请书中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方法是专家评价该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申请书中提供的实验设计要详实,技术路线明确,切忌粗略、笼统。并建议提出当某些关键技术方案失败时拟采取的备用方案,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4.对于在以往基金资助基础上提出的新的申请,请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上一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申请的研究内容与前一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与已承担的其他项目资助内容有关联者,应明确说明二者的异同,请申请者既要注意研究内容的连续性,又要防止研究内容与上一课题重复。
  5.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6.申请者要保证申请书中各类信息的准确、可靠。
  7.申请者还需仔细阅读所申报学部指南,不同学部有一些特殊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而被初筛。

五、预审

为提高项目申请书的填写质量、增加项目的获准率,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审,请想参加预审的申请者于2008222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请书填写要求及报送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受),请于20091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填写申请书前首先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说明,填写完毕后做好检查保护。检查保护后在右下角会自动生成版本号,在提交申请书时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版本号一致,纸质文件版要求A4纸,一式二份,双面复印,左侧装订,最后一页一定单独打印(最后一页没有版本号)所有难以电子化附件材料装订在最后一页前,最后一页作为封底。

七、学校截止受理时间

200939日下午1600点前。

请项目申请人提早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学校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书。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钟丽莎联系,联系电话:65194048240分机。电子文件发Emailjerry-han@online.sh.cnzhonglisha@shiep.edu.cn

注意:由于材料递交到科研处后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汇总、形式审核、查重等等)要做,而且需要所有材料到齐后才可统一处理,所以,学校截止时间比基金委截止时间要提前,学校截止时间是39日(基金委320日)。请各位申请人提早做好准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