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第17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初赛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积极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开展2011年度(第十七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奖的初赛评选活动。其宗旨是:鼓励,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探索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发现表彰优秀发明创新成果与发明创新创业者。
在评选工作中,重点推荐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三、四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完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为上海大学生创业园区和科技创业苗圃基地推荐优秀发明创新的创业项目与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范围
凡是本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在科研、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均属推荐范围。
2、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有三个特性:
1)新颖性: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创新特点;
2)先进性: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3)实用性:成果具有潜在应用的市场前景、有实施转化的可能性并适合学生创业。
3、推荐过程
由各团委组织对各学院学生申报的发明创新科技成果进行选拔和初审,择优向上海发明协会推荐。
4、凡多人参见共同完成科技成果,在上报推荐材料时应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取前四名予以奖励),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二、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要求
1)必须填报《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推荐表》,并按推荐表的分类(发明创新类或发明创新创业类)内容填报,同一个项目,只能填报发明创新类或发明创新企业类中的一类,不得同时填报。
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验收文件、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申报发明创新创业类项目的,必须附创业计划书。
2、推荐材料的报送
推荐表与附件的合订本1套(须加盖推荐学院公章)、推荐表复印件一式5份(推荐表请到上海发明网下载)。
电子版推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E-mail:yff121919@163.com邮箱。
三、奖项与服务
1、奖项设置:
(1)发明创新创业奖;
(2)发明创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
(3)优秀组织者奖。
2、凡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本上海发明协会将推荐给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大学生科技创业分基金会,获奖者创业时,依据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优先给予基金支持和进入科技创业苗圃基地创业。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奖项目,本会将在上海发明网推介,积极做好宣传、转化等服务工作。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从2011年4月15日起开始受理本奖项的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纸质材料统一送至团委,电子版推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E-mail:yff121919@163.com邮箱。
校团委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