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开始2010-2011年度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务必于9月9日(周五)之前,将申请表发办公室包老师邮箱bhm65620017@hotmail.com。
注意事项:
1、以往评过的教师可以继续申请,获得“优秀主讲教师”荣誉称号满3年的教师将被授予终生荣誉。
2、所有递交到学校参评的教师,学校督导组将安排听课,听课的情况将作为校级层面评比的重要依据。
转发教务处通知(学校教学在线):
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上海电力学院优秀主讲教师的通知 |
为激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不断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树立教学标兵,形成人人重视教学并在教学中争优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0-2011年度上海电力学院优秀主讲教师。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10-2011年度在编的主讲教师和实践教学环节教师均可参加,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师德高尚;教风严谨,勇于创新;结合教学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2、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文件齐全,教材选用合适,能合理使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或课后辅导。 3、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学富有特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受到学生欢迎,教学效果好。 4、坚持教学改革,并在课堂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方面有改革计划及措施。 5、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 二�评选方法 1、评选采用二级学院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参考教师自我评价�学生评教和督导评教意见。 2、各二级学院推荐额度:按在编教师数的10%推荐。 3、评选程序: (1)教师本人申报,填写《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审核确定本部门优秀主讲教师推荐名单,见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采用审阅推荐材料、督导组听课、集中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学校优秀主讲教师。 4、请二级学院于2011年9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表各1份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教学研究科邮箱。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主讲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情况将载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学校评选教学名师�评优�评先等评比的重要依据。 |
附件:附件1: 2010~2011年度上海电力学院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 |
附件:附件2: 2010-2011年度上海电力学院优秀主讲教师申报汇总表 |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 |||
201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