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2011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11年12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申请者要求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现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入围的统一答辩。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附件1可直接下载)。申请书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曙光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3、经管学院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上午9点前。请申报教师将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于10月24日上午9点前交办公室马虹老师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附件2)发到邮箱:mahongmail@sina.com
学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4、由于限额申报,申请者请参考附件3“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准备,将参加学校的答辩评审(10分钟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申报名额分配(机关人员根据自身课题的学科背景,参加相应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的申报):
能环:2项
电自:2项
计信:1项
数理:1项
管文:1项
外语:1项
能环:2项
电自:2项
计信:1项
数理:1项
管文:1项
外语:1项
体育:1项
社科:1项
社科:1项
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