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和2010年度延期教改项目验收答辩定于下学期第3周进行。验收工作分两级管理组织:一般课程建设及教改项目由二级学院分成3个大组验收;校精品课程、重点教改项目及机关相关项目由学校教务处组织验收。所有项目清单按照验收组列于附件1。现将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验收组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应相互协调,切实加强本次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要求各验收评审专家组由2名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及各参与学院选派1至2名本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督导组专家担任评审组组长。 二、根据各项目申报书所列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要详实撰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附件3),其中项目编号等信息可由附件1查实。验收答辩除了准备ppt讲稿,还应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供专家组评审。 三、课程建设的试卷库实行两级管理。要求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务必在验收答辩前提交制作好的试卷库,以学期为单位每套试卷库10份(注:每份试卷答案用蓝色A4纸打印)。校管课程(即《教学一览》中注有“*”的课程)的试卷库按使用校区分别交至相应校区的选考中心,非校管课程的试卷库交至二级学院主管人员。交试卷库的同时,务必出示填写好的试卷库信息表(见附件4 )一式两份交给接收人签章,其中一份与试卷库一起交接收部门备用,另一份在结题时作为完成试卷库的验收凭据。 四、精品课程应根据需要将原有的试卷库作不同程度的更新升级,按第三条办理。精品课程更新的属非校管课程的试卷库也交至二级学院。 五、精品课程的所有教学资料及教学视频要求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上网工作,以供专家组网审。各项目组应按照附件8中“课程网站的初查结果”认真核查网上教学课程内容,严格按照《上海电力学院网上教学平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做好纠错补漏的工作。 六、在申报书中有论文指标的项目,要提早核实能否完成,项目验收时需要出示论文期刊原件或论文录用证明(需有出版单位印章)。有意向学校《高教研究》投稿的教师务必给《高教研究》编辑部留出足够的审稿时间,以保证在验收前确认是否录用,详见《高教研究》“投稿事宜”。《高教研究》联系人:夏燕,联系电话:35304215。 七、主干课程建设项目总结工作 三年期主干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5)由各二级学院检查验收。其中,电自学院和计信学院分别有已满三年建设期的主干课程,要求在自查基础上提交项目建设三年的总结性报告,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务处备查。 八、专业(方向)建设项目总结工作 三年期专业建设项目(见附件6)由各二级学院检查验收。其中,计信学院有三年建设期已满的项目,要求在自查基础上提交项目建设三年的总结性报告,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备查。 九、若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验收答辩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所属部门递交《教改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7),经部门主管领导核查批准,转至下一年度验收。根据《上海电力学院课程建设与教改项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延期项目和验收不合格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新年度教改项目的申报;2010年度的延期项目不可再度申请延期,若仍不能完成或验收未通过项目将予以中止,其负责人两年内不能申报教改课建项目。 十、附件1中校级验收组负责的校精品课程项目和重点教改项目验收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公布在教务处网页上。其他项目验收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所属部门的通知。 |
附件:关于上海电力学院课程建设与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附件:附件1:课程建设及教改项目验收分组 |
附件:附件2:上海电力学院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
附件:附件3:上海电力学院教改项目验收报告书 |
附件:附件4:上海电力学院试卷库信息表 |
附件:附件5:上海电力学院主干课程建设项目 |
附件:附件6:上海电力学院各专业(方向)建设项目 |
附件:附件7:教改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
附件:附件8:校级精品课程初查结果 |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 |||
2011-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