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高[2013]54号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人才培养,在认真总结2012年度创新活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现组织对2013年度的上海市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项目进行申报。
一、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分配、额度及说明
1、每类项目的单项最大资助额度(元)如下表所示:
工科 | 经管 | 文科 | |
创新训练项目 | 10000 | 8000 | 7000 |
创业训练项目 | 15000 | 13000 | 10000 |
创业实践项目 | 25000 | 20000 | 15000 |
2、M:学院内部答辩项目总数;N=报送学校的项目数
要求:M/N>1.3
且各学院报送学校的创新训练项目数不多于:
学 院 | 能机 | 环化 | 电气 | 自动化 | 计算机 | 电信 | 数理 | 国交 | 经管 | 外语 | 社科 |
报送学校的项目数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10 | 5 | 20 | 8 | 5 |
3、
3、此次申报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合计资助经费不超过25万元;
4、实验设备(硬件或者软件系统)专项:
本次立项优先资助“基于实验教学内容的设备开发,及现有实验室设备的二次开发及应用”类别的项目,鼓励一线实验教师积极参与。实验专项的课题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项目总数的30%
5、鼓励和优先支持实物制作类、实践类项目:
1)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电信、国交学院申报的项目中,理论类(含算法类研究与应用)和仿真类的项目总和不能超过本学院项目数的25%;
2)机械专业申报的项目中,理论类(含算法类研究与应用)和仿真类的项目总和不能超过机械专业申报项目数的25%;热动专业申报的项目中,理论类(含算法类研究与应用)和仿真类的项目总和不能超过热动专业申报项目数的40%;
3)环化、数理学院申报的项目中,理论类(含算法类研究与应用)和仿真类的项目总和不能超过本学院项目数的40%;
4)经管学院申报的项目中,理论类(含算法类研究与应用)的项目总和不能超过本学院项目数的30%;
5)社科、外国语学院申报的项目中,理论研究类的项目总和不能超过本学院项目数的30%;
7、优先资助采取跨学科、跨专业组合方式的项目;
8、对于申报成功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我校大学科技园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给予相应的咨询、指导和支持。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归属:归属指导教师所在学院;
2、对于项目申报中,出现与2011年和2012年申报的项目雷同,且无法说明继续开展该项目的必要性,以及无法详细说明后续工作开展的,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3、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申请往年项目且未结题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申请项目;
4、本次申报的项目中,每个学生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每名学生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创业项目:
10月18日前,学校将组织关于创业类项目申报的辅导,时间和地点将在大学生创新活动网站公布;
10月21日前,学院将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交教务处实践与创新创业科,教务处将于10月23日前后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创新项目:
10月25日前,学院完成创新项目申报与答辩工作,并将项目汇总表排序后交教务处。
五、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按照所在学院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发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联系人:
学院 | 联系人 | Email | 学院 | 联系人 | Email |
能机 | 时志红 | 环化 | 杜欣欣 | ||
电气 | 吴晓叶 | xiaoye81@126.com | 自动化 | 黄云峰 | |
计算机 | 温蜜 | 电信 | 陈琳 | ||
经管 | 孙攀峰 | 数理 | 蒋英 | slx2010@sina.com | |
外语 | 吴建国 | landyie@hotmail.com | 国交 | 李艳 | |
社科 | 马云 |
六、11月将对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检查,具体事宜请见后续详细通知
教 务 处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