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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院团委挂职干部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展干部培养与选拔的方式,搭建青年教师锻炼平台,有效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校院两级团委挂职干部选拔工作。针对此项工作,我院分党委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挂职工作时间:

挂职时间为:2017.3-2018.6

二、挂职工作岗位及人数

学院分团委副书记1

三、挂职干部的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履职,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

2、热爱共青团工作,善于联系青年学生,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知生情、懂生情、察生情,具备较强做学生工作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有一定的团工作经验的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含辅导员)。

四、挂职干部的选拔

学院分团委挂职副书记的选拔,由学院党委在本学院内统筹考虑。自荐者填写《上海电力学院二级学院分团委挂职副书记审批表》(见附件),31616:00前上交所在学院党委,电子版发送至qiyx@shiep.edu.cn,由学院党委讨论确定挂职人选,并报校团委及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齐永晓,电话:18918778603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

1、分团委挂职副书记由学院分党委负责管理考核;

2、分团委挂职副书记在挂职期间,可参照学校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相关待遇管理办法;不转移组织关系、人事关系,继续承担派出部门原岗位基本的工作任务。

3分团委挂职副书记要认真履行挂职职责,保证将一定时间和精力投入挂职工作,每周累计挂职时间应不少于三天。

4、挂职岗位作为学校干部培养平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本人档案。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电力学院二级学院分团委挂职副书记审批表/gw_web2.0/upload/editor/file/20170313/20170313152607147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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