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我校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等评选推荐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非新生班级学生(包含研究生);往年已获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先进班集体:本科、研究生非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过硬;
(2)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本科三、四年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无挂科记录,或科研能力突出,并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
(3)模范作用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第二课堂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积极。征兵入伍学生、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在正式入选后已经授予“优秀学生”称号,原则上不重复申报评选。
2.优秀学生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2)曾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在各类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本人或带领的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各方面均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间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3.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过硬;
(2)学生工作突出。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各项学生工作中积极努力,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无挂科记录。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无挂科记录,或科研能力突出。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2)积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本人曾获“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
(4)学生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领所在部门、班级、或其它学生团队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为学校第二课堂育人作出重大贡献。
5.先进班集体
(1)班委组织健全。班委由班级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换届选举一次,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级凝聚力强,班级中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班风积极上进。班级成员思想上进,都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班级成员没有受过校级处分,班级成员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争创文明班级等活动中,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3)班级学风良好。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优良,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平均成绩突出,且班级中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现象;
(4)活动开展良好。班级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参加理论学习、文明共建、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要求
1.优秀学生
申请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要求填写问卷。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核定各班级优秀团员评选名额。各班级在辅导员全程指导监督下,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申请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要求填写对应问卷,并进入微信群,后续资格核查、填写申报表和答辩评选等以群内通知为准。
社团、其他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至院团委,无需填报优秀学生干部问卷,根据各指导单位推荐名单学院后续统一组织评审。
(1)优秀学生标兵问卷
(2)优秀学生干部问卷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问卷
3.先进班集体
申请班级负责人(负责人为答辩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微信群,后续资格核查、填写申报表和答辩评选等以群内通知为准。
四、时间安排
1. 10月21日12:00前,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要求完成申报;
2. 11月1日18:00前,各班级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进行优秀学生评选。其余先进个人评选以实际群通知为准。
3.10月29日,对先进个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组织答辩。
4.11月5日前,学院团委对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团委组织调查核实,并报学院党委审核后做出相应调整。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0net永乐高团委
2024年10月17日